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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查通知(第二批)
湘潭地区2013年度广告师、注册建筑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计量师、注册税务师、质量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二级建筑师考后的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条件请上“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定于2013年11月11、12日,无论新、老考生必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院6楼615 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专技科联系电话:0731-58524342,考试院电话:0731-58524395。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考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