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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民政厅新人发[2008]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2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lesson$
一、报名工作及科目设置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民政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地、州、市报考人员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报考人员在自治区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91-4675201、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联系电话:0991-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0991-4633247)办理报名手续。
关于考试报名条件,可登陆民政部“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网站(http://sw.mca.gov.cn/)“相关政策”栏查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文件或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www.xjmca.gov.cn/)“政策法规”栏查询,也可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咨询。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网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
3、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4月15日―4月25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4、准考证打印:考生请于考前一周上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时间
2012年6月16日―6月17日(均为北京时间)
6月16日 |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月17日 |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点击查看新疆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