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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执行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8〕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其中中国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3月13日10:00至3月28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3月13日10:00至3月21日12: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要求格式为.jpg,大小为10-2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4、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报名条件(二)中第3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2012年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2012年应届毕业证明,符合报名条件(三)中第1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持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上述证件均须原件),于2012年3月19日至21日(9:00-12:00;13:00-16:00)到以下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地址:东城区东四西大街36号院,联系电话:58163838、58163839);
(2)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联系电话:59657945、59657918);
(3)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地址: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联系电话:63808414);
(4)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四环惠新东桥桥南,联系电话:64918613、64941628)。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3月28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12日10:00至6月15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6月16日 |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月17日 |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下午: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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