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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0·2012-02-10 01:19:28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一)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交费。

  二、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考生须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全科的考生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考试时间如下: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6月17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师(中级):

  6月16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7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社会工作师考试除《社会工作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主观题时应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考试用书订购

  (一)需订购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考生请与中国农业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10-59194907 联系人:姚佳

  (二)需订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与云南省民政厅或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云南省民政厅联系人:沈荣华,联系电话:0871-5732909

  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联系人:杨非,联系电话:010-66020531、13811077366

  五、报名时间及安排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两项考试的考点均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 2月25日―3月26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中心网站(www.ynrsksw.cn 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有误,并选择一个证书领取地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资格复审和领证地点。

  考试须进行网络初审,考生填报信息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就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3月30日。

  由于各报名点不具收费权,需报名票据的考生,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前往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开单去银行交费。需交费单据的考生请以银行缴费单据为准。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7天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及合格证书办理事宜。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报名费用

  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文件和标准如下。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函【2011】72号文件,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40元/每人每科。

  2.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收费【2010】87号文件,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每人每科。

  我中心根据考生自行选填的“合格证书领取地(州、市首府所在地)”来统计以上两项考试的报名数据,各地据此数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云财行函[2008]32号)文件的规定留取考试费用,用于考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开支。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012年社会工作者辅导招生简章

   ?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指南

更多信息请访问: 社会工作者频道 社会工作者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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