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位考生:
2011年社会工作者(初、中级)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尽快领取证书:
1、领证所需材料: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本人领取与单位统一领取均需开具);
(2)、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3)、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可复印到一张纸上,只复印正面即可);
(4)、考生准考证原件;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2、说明:
(1)、《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三的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无上级主管部门则无需盖章)或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公章,贴上与证书相同的照片;
(2)、由单位统一报名审核的考试,合格证书由单位统一领取;考生自己领取的,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代领;
(3)、领证地址: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6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