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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0·2010-11-05 23:56:09浏览0 收藏0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初级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含2010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报考条件中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中国台湾居民还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011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6月11、12日

·2011年社会工作师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请访问: 社会工作者频道 社会工作者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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