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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二)
(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法规。
属于专项救助政策。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2003年提出《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2005年《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1、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1)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一是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二是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医疗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困难群众。
(2)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一是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家庭成员;二是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
2、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
(1)城市医疗救助的形式: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以及社会互助帮困之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
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按照多方筹资、多种方式、量力而行的原则。有社会力量资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和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三种形式。
(2)农村医疗救助的形式:
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合作医疗给个人负担过高者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在尚未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对大病困难户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