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9日、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9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方式
2010年度的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21日至4月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3月31日至4月2日。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选择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报名点,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确认点),由单位统一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到指定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名情况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范围(包括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和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政工)科统一组织办理,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手续完成后,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于4月3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认真核实本人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三、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8]102号文件规定执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68元。
四、其它事项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考试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五)请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六)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老师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需要教材的考生请与潍坊市民政局政工科联系(联系人:张东霞,电话:0536-8789864)。
(七)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管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严格条件,严密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