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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0·2010-02-24 18:00:32浏览0 收藏0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9、20日进行,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6月19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20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成绩管理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试题类型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中级二科、初级二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9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1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3月16日至19日,报考人员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报名点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或首次报考社会工作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社会工作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如到现场资格审核、缴费需提交准考证原件。

  3、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8]109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7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按每人10元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考试费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考试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四)各市报名点于4月15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5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6月9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广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各地成绩查询

·2010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6月19、20日

·2010年社会工作师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更多信息请访问: 社会工作者频道   社会工作者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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