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201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职〔2009〕101号
各市州人事局、民政局,甘肃矿区人事局、民政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等工作;省民政厅负责资格审查、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6月19日-20日
6月19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9:00 —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20日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6月20日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报考条件
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20010年1月12日至30日(8:30-18:00)。
报名程序: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网(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报名。
1、了解报考条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报名,个别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可进行咨询(电话0931-8878008-80901)。报考人员必须完全符合有关报考条件,如弄虚作假填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报考级别、科目和其他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首次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4、网上缴费。符合报考条件及照片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0年2月5日至20日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的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于2010年6月5日至6月18日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打印准考证(须在报名时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以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资格考试因违纪而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3、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考试费《社会工作实务》(初、中级)100元,其他科目每科80元。
4、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有关要求做答。
5、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6、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报考时出具)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三号令)处理,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