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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10:00至2月24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
http://www.testcenter.gov.cn。
2、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
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双面打印一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为 :2009年2月16日至24日截止(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不办公)。
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我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7-15天内可登录本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准考证获取方式,根据获取方式,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六)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