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环球网校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3日至3月4日
2、照片审核时间: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老考生免审)
(各报名点照片由各报名点负责审核)
3、全省(除厦门外)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2月24日至25日
3月 3日至4日(老考生免审)
(老考生指2008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4、网上缴费时间: 2009年2月3日至3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9年5月30日起(考前15天)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6月13日(星期六)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4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 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 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
9、成绩公布时间:2009年8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41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10、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09年9月下旬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
单位名称 |
报名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缴费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 (人才市场六楼) |
0591-83314215 0591-87111049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5156229 |
泉州 |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 |
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 |
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61室 |
0594-2392266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
0598-8252736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南平市八一路472号 |
0599-8830672 |
龙岩 |
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
龙岩市和平路62号 |
0597-2330629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
0593-2077115 |
三、报名要求
老考生(指2008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无需上传照片,无需进行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9年2月24日至25日或3月3日至4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社会工作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老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新报考人员只要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后,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于2009年2月24日至25日或3月3日至4日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2、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八、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除《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外,其余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不能携带计算器。《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不再另发草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