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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有一些关于“社工”职业化的消息引人关注:北京市召开第一次社会建设大会,发布了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其招考条件、职责范围、待遇补贴、职业考证等作了详细规定。上海浦东新区对社会工作者将评定职称,并根据职称制定职责和薪酬标准等,使其走上职业化道路。社会工作作为一项社会职业,对不少人来说可能还比较生疏。但实际上,从事这类工作的人员很多。譬如,在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就不少。只是,长期以来,这些人的职业身份都很模糊、很尴尬。去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社会建设列为四大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而诸多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有机部分。同年,国家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对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专业能力等作了明确规范。按此规范,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卫生保健、残障康复、优抚安置、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的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为“社工”。而专业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及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等职业活动。
显然,“社工”职业化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时代的要求。把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对待和做好,不仅能助推社会发展,更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而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无疑是做好专门的社会服务工作的一支生力军。
现在,社会建设在不断加强,社会工作的广度深度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这就期待有更多人加入职业化的“社工”队伍,期待以往事实上做着社会工作的社区居委会和诸多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的人员,能加强职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修炼,以提升综合素质和从事职业化服务的水平。至于各地的相关管理机构,则要积极展开考证与评定职称及完善“社工”职业待遇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