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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通知

海南省公共招聘网·2023-04-11 12:41:04浏览133 收藏26
摘要 海南省公共招聘网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介绍了2023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告知承诺制、报名流程等信息,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考试通知。

海南省公共招聘网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介绍了2023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告知承诺制、报名流程等信息,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考试通知。

海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正文如下: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安排,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6月10日、11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民政厅共同负责,报名资格核查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

考试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详见附件1)。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可点击进入免费检测是否符合>>2023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详见附件2)

四、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自动审核或在线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人事考试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见附件3)。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19日。为避免错过考试报名,建议大家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通过短信形式提醒您2023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信息,助您顺利完成报名。我们还整理了2023年社会工作者各省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汇总,信息及时更新,大家可收藏查看!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和网上缴费(详见附件3)。

六、考试收费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初、中级),主观题60元/人·科(初、中级);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等三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取消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10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9元/人·科。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申请(详见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七、成绩发布和考后复核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人事考试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对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考务咨询

(一)报名资格咨询电话:

1.海口市报考人员:68651227;

2.三亚市报考人员:88255944;

3.儋州市报考人员:23332739;

4.省直单位和其他市县(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以外)报

考人员:65313006。

(二)考务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65338399、

65351474。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日期:6月10、11日)

附件2.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三、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部中心。

附件3.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三)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四)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

二、资格核查

(一)在线核查。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报名资格核查通过在线核查方式进行,不再到现场核查。

(二)现场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需要到现场人工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11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送至海南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办公楼一楼120办公室,电话:65313006)。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确认后,应于4月11日至4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日-6月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六、证书查询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进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纸质证书发放相关信息或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附件4.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2023海南社会工作者考试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电子发票申请步骤:第一步,考生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并实名认证,在“票夹”查阅到发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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