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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与依据
2016年10月,民政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2018年2月,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工字〔2018〕15号)。上述部、省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出了根本保障。2021年省民政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该《实施方案》,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宣城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之魂是社工专业人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考虑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是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我市专业社会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融洽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看,我市专业社会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人才总量偏少,基础还比较薄弱,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高,与美好平安宣城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明确、设置不规范、数量不充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较低,已成为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壮大和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瓶颈。开发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水平,是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和创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有效吸引和稳定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投身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的迫切需要。
三、起草的过程
前期,我局根据部及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牵头草拟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并于2022年6月20日向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7月1日共收到16个单位反馈意见2条,无修改意见14条。7月4日积极吸纳市直单位意见后再次形成《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9月5日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就《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共收到7个单位反馈意见1条,无修改意见6条。9月10日,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9月20日经党组会审议通过。10月10日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制度。
五、主要指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熟悉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达到4000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达到1000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数量、结构和能力基本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力争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持证社工不少于2人。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2名、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争2025年前,各县市区对本地户籍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进行免费培训,对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考试的在职人员,考试期间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出差标准在原单位报销,同时报销通过考试在职人员的报名费、书本费。对新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者设置一次性奖励制度,对持证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设置津补贴制度。
六、主要内容
一是在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方面,分类推进岗位设置,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开发、社会组织岗位开发等;要建立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二是在切实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方面,要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激励活动;要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大力营造关心、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
七、实施为民工程项目内容
无
八、创新举措
《意见》激励相关从业人员积极考取社工证,出台市级具体奖补政策,明确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及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按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高级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此可见,考社会工作者证书,已成为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大势所趋。心动不如行动,202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预计2023年4月进行,想知道具体报名时间,建议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通过短信形式提醒您该报名了,请及时预约!
九、保障举措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各地要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和组织要高度重视,履行各自职责,相互支持配合,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市、县(市、区)相互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体系。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各地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围绕社会工作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积极宣传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社会工作的认同度、知晓度和影响力。
十、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员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民政局
解读科室:政权科(社工科)
咨询电话:0563—303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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