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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需提交满足报名要求的证明文件,这其中包括: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会工作者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1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报名的时候要以当地报考公告为准。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要求的学历和社会工作从业经历的人员,均可以申请参加对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初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等专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等专科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相信很多想要报考社会工作者的人员都对报考条件有些了解,但也许有些报考人员对自己是否已经满足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有疑问。那么就可以点击本页面下方或右侧资格查询栏目进入“报考资格查询系统”,按提示选择,就可以了解自己是否满足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的要求。
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证明事项采取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代表承诺已知晓规定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信息填报要求等告知事项,确认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违背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