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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
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2014〕14号 )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6月22、23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22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3日上午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18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7日至6月21日。
(二)报名程序
1.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凡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 )(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3.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变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必须在4月23日前
向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2431510,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三)资格审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乐山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电话:2137028)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 ) 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对所有新报考人员,乐山市民政局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考生由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且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市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该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如果需要发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电话:2431510)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中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
五、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六、考风考纪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在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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