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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9〕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个科目。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日9:00—4月14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4月2日—4月15日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4月2日9:00—4月16日17: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6月17日9:00—6月23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2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9年6月23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区设置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设置省直、武汉、黄石、荆州、襄阳、宜昌考区。
五、报名、审核及缴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生报考须知及报考承诺书并在网上点击同意确认。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查出或经举报查实,将取消成绩、停发证书,严重违纪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持规定资料到指定地点审核:
1.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二)中第1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选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
4.视力残疾人员。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在报名时应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使用专用考场。报名结束后,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需及时统计汇总并上报(汇总表见附件3)。
各地在组织报名审核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不得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三)审核地点。
(四)网上缴费。
老考生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新考生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科目61元/人·科;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2个科目61元/人·科、《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65元/人·科。
八、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信息通报考生单位,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1.考生报考须知
3.各市州视力残疾人员申请使用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人员汇总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民 政 厅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考生报考须知
一、 考生界定
报考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异地考生”是指2018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时需按新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9年7月1日—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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