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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县级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一、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仙居县内参加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的新考生以及由外县转到仙居县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去年已通过考前资格审查的中级考生今年不再参加审查。是否通过考试以名单为准(附后),请各单位负责做好通知落实。
二、工作流程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0日-8月23日,审查方式为实地审查,审查地点为仙居县民政局二楼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784122;87772242。既接受个人审查,也接受单位统一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单位建议考生将资料交给单位,统一办理审查。
三、审查报考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审查方式
1、需提交的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4)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5)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用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2、审查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种类齐全、内容一致,若无明显问题,对照报考条件,决定审查通过或不通过。
3、通过审查
(1)收下报名表(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军官证、通行证)复印件各1份并装订成审查档案;
(2)将另一份盖章的报名表退还考生,考生在《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
4、不通过审查
告知不通过审查原因,工作人员填写《未通过资格审查告知书》,考生签字和审查人员加盖审查章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审查不通过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在《审查未通过人员汇总表》进行登记。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实地审查用印
统一使用报考条件审核专用章。
(二)“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三)“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但应由各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并盖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12月。
(四)“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1、《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2、仙居县社工考试合格人员单位及名单
仙居县民政局
2018年8月13日
附件1: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从事社会工作累计共 年。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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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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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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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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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年 月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