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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岗位设置及招聘名额
本次全区开发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18个,计划招聘18名轻度残疾人从事居家养残服务,其中:沈北街道5人、虎石台街道5人、道义街道6人、辉山街道2人。
二、 岗位职责
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职责主要是为本社区内困难家庭(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重度残疾人、父母一方60岁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服务:主要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代购、代烧、清理卫生、洗涤衣被、洗澡理发、聊天读报等家政服务。
2、医疗护理服务:陪同看病、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医疗保健、康复指导等护理服务。
3、其他服务:需要开展的其它残疾人相关服务项目。
三、 招聘对象及待遇
1、招聘对象:本区城镇户口,初中以上学历,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需具备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够达到15年缴费年限),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愿意为重度残疾人服务的下岗或无业轻度残疾人。轻度残疾人是指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的肢体残疾人、有一定语言沟通能力的听力残疾人及残疾等级为四级的视力残疾人、智力残疾人。
2、岗位待遇: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工作年限:根据《沈阳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此次招聘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上岗年限为3年。
四、 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简章。
7月26日在沈北新区政府网(http://www.nsy.gov.cn)和沈阳大学社区学院考试网(http://www.syteacher.net)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6日9时起至8月1日16时止。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残疾人户口所在社区。
(3)报考岗位:本区符合报名条件的残疾人在兼顾就地就近原则情况下,自愿报考所设置的岗位。
(4)报名材料: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由社区出具审核证明或出具无业证明。
(5)按要求填写《沈北新区居家养残公益岗位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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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辽宁沈北新区居家养残公益性社会工作者招聘18人,具体如下,报名时间7月26日9时起至8月1日16时止,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残疾人户口所在社区。有意考生请及时报名,切勿错过,备考过程中想找专业的复习资料,模拟试题,请继续锁定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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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社区、街道负责报名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会同区人社局共同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报名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笔试。8月8日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居家养残、残疾人及社区相关服务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以设置招聘岗位的街道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5、录取。以设置招聘岗位的街道为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体检。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7、公示。体检合格后,在相应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8、培训。重点讲授残疾人职业道德与修养、家政和护理服务基本常识,取得培训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9、聘用。拟聘用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与区残联签订当年的劳务协议(试用期1个月),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五、咨询电话
沈北新区残联就业管理中心:89605866
点击下载>>>沈北新区居家养残公益岗位人员登记.xls
沈北新区居家养残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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