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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了“广东韶关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后资格复核预审通知”,请按暂定合格分数线合格的考生,于8月24日至28日到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送交资料,等待资格复核。请广大社工考生注意资格复核时间,顺利通过考后复核工作。
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粤人考函〔2015〕87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位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
社会工作者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考区”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送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点击下载.doc);
3.工作简历表一份(点击下载.doc);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doc),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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