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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导向型考评方法
(一)结构式叙述法
1.概念
结构式叙述法属于行为导向型主观考评的方法,它是采用一种预先设计的结构性的表格,由考评者按照各个项目的要求,以文字对员工的行为作出描述的考评方法。
2.优点
(1)考评者能描述出下属员工的特点、长处和不足,并根据自己的观察分析和判断,对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2)该法简便易行,特别是要有被考评者的参与,使其正确性有所提高。
3.缺点
(1)本方法由于受考评者的文字水平、实际参与考评的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使其可靠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
(2)从考评的性质和特点上看,行为导向型的主观评价方法是将所有员工的个体工作绩效,通过一个共同的标准即整体绩效来进行衡量,整体绩效作为一个全面的绩效考量指标,它是单一的缺乏量化的没有客观依据的一种考评标准,因而使考评结果受到考评者主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二)强迫选择法
1.概念
强迫选择法,亦称强制选择业绩法,它是一种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在强迫选择法中,考评者必须从3~4个描述员工某一方面行为表现的项目中选择一项(有时选两项)内容作为单项考评结果。
2.特点
考评者谨慎地使用了中性的描述语句,使考评参与者对该工作表现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认知是模糊的。
3.优点
(1)可以避免考评者的趋中倾向、过宽倾向、晕轮效应或其他常见的偏误。
(2)不但可用来考评特殊工作行为表现,也可适用于企业更宽泛的不同类别人员的绩效描述与考评。它是一种定量化考评方法。
4.缺点
(1)往往容易使考评者试图揣测哪些描述是积极的,哪些描述是消极的。
(2)难以在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发挥作用,因为考评者完成考评工作填写考评表格以后,将其交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直接上级,最终的考评结果不会反馈给员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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