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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省厅直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规范监考人员行为,确保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规范有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举办长沙地区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监考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厅直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能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在职工作人员。
各相关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申报,择优推荐。
二、培训内容
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流程,监考人员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试卷传递要求和保密规定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
培训地点:湖南广播电视大学(长沙市青园路168号)
联系人:王玉平,联系电话:0731-82821712
报到时间:2014年4月13日8:50前
报到地点: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四、资格认证
学员经培训后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由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监考人员证卡,并参照《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试行)》(湘劳社鉴函〔2006〕40号)进行管理,参加全国统一鉴定时须持证上岗。
五、其他事项
参加培训认证的学员须提交统一鉴定监考人员申请表(附件1),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所在机构汇总并填写《2014年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3月28日前报送省厅鉴定中心考务管理部。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孙悦轩、刘聪
联系电话:0731-84900418 0731-84900490(传真)
电子邮件:828543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