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监考员须知
一、监考员的任务和职责
1、监考员必须事先做到四个明白,即明白有关考点、考室的规则和注意事项;明白考试的科目和考试时间;明白监考员的任务和职责;明白监考的工作程序。
2、每科开考前30分钟,每个考室两名监考员同时到主考室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和装订工具。领取后特别要认真查核试卷袋上标明的职业名称、数量是否与开考的职业、人数相符。
3、考生进入考室时,监考员须提醒考生应对号入座,以免走错了考室坐错了位。同时要认真检查考生是否将“考生须知”中规定的违禁品带入考室,若已带入的应由监考员暂时保管,考试结束后返还考生。
4、进入考室后,由一名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和注意事项;另一位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职业、清点试卷和答题卡份数、页数,做好发卷准备。
5、答题卡每生一张。试卷发完后,必须提醒考生试卷有几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查对;提醒考生应按要求在试卷密封线内、草稿纸和答题卡上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职业等项目。
6、开考以后,两名监考员应有一名站在台前观察考生的考试情况,另一名可以在教室内慢步轻声走动,要逐个查对考生的准考证相片同本人是否相符,并检查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职业是否写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
7、为保证考后阅卡的质量,监考人员须向考生强调说明答题卡的填涂要求,并逐个检查考生填涂情况防止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
8、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突然发病,由一名监考员通知主考室或督导员由其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不能坚持考试应说服考生停考。
10、考试时间一到,监考员立即宣布“考试结束”,并提醒考生不得将试卷、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1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及时封装试卷和答题卡,①密封时应使试卷密封线内的内容不外露,并在装订好的密封线上粘贴密封条,监考员两人同时在密封条上签字;②封装试卷时同一考室不同职业、不同等级的试卷应分开装订;③使用答题卡的理论试卷不用装订,但必须装回试卷袋中,答题卡封装在答题卡装中并密封签字,缺考的试卷和答题卡,应由监考员将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准考证号一栏,在试卷姓名、答题卡姓名一栏填写“缺考”字样,与其它考生的试卷一同封装,并把缺考人员准考证号码填写在《考场情况记录表》标注“缺考”;⑤有舞弊现象的,应由监考员在试卷总分栏上和答题卡上填写“舞弊”字样,并把舞弊人员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填写在《考场情况记录表》标注“舞弊”,将舞弊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与其它考生的试卷一同装入试卷袋;⑥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将备用卷、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同装入试卷袋内,密封好后,在封条上签字,填写试卷袋面项目:实考人数,拆封人,封袋人;⑦做好与派出的督考员的试卷交接,填写《试卷交接单》。
二、监考员守则
1、监考员必须佩戴监考员胸卡履行职责。
2、监考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监考员不得对试题的内容作任何解释和提示。但考生对试题由于印刷字迹不清或有漏页、空白页等提出咨询时,可当众答复。
4、开考后,监考员应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号码与写在试卷的上姓名、号码是否相一致;考生准考证上的照片与考生是否相符,严防冒名顶替。
5、监考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定或有舞弊行为时,如旁窥、夹带、交谈、传递、携带违禁品进入考场等,可先提出口头警告,经2次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同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的,要立即报告主考官和督导员处理。
6、监考员在考室内不准抽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题、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7、监考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室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8、监考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经同意,有人接替后,方能离开。
9、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对违规监考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