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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法的体系
一.劳动法的概念与原则(教材第28页)
此处为广义的劳动法概念
二.劳动法的原则(教材第28~32页)
1.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特征(2007、2008年5月助、师单选题)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律部门中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特定事项或劳动关系当事人某一特定行为的具体规定。
基本原则的内容在明确性程度上显然低于劳动关系的具体规定,但是基本原则所覆盖的事实状态远远地大于具体规定。(2008年5月助多选题)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着高度的稳定性。
(4)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均具有约束力。
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教材第29页)(2007年5、11月助、师单、多选题)
(1)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
包括平等的劳动就业权、自由择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等。劳动权绝不是仅仅包括工作权一项权利,而是包括与劳动相关的一组权利,劳动权亦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5月助多选题)
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劳动权受到国家的保障,这种劳动权保障具体地体现为基本保护、全面保护和优先保护等方面。(2007年5、11月师多选题)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就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8年5月师单选题)
(2)劳动关系民主化原则。
政府制定或调整重大劳动关系标准应当贯彻“三方原则”:政府、工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协会)。(2008年11月助多选题)
(3)物质帮助权原则。
要点:
(1)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直接决定了各项劳动法律制度的性质,是劳动立法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
(2)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特点:指导性、纲领性;特殊性;高度的稳定性;高度的权威性。
(3) 劳动权包括平等的劳动就业权、自由择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等。
(4) 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
(5) 劳动权受到国家的保障,这种劳动权保障具体地体现为基本保护、全面保护和优先保护等方面。
(6) 政府制定或调整重大劳动关系标准应当贯彻“三方原则”,即政府、工会和企业家协会(雇主协会);在劳动关系领域的其他方面,工会享有广泛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咨询权等。
(7) 社会保险的基本属性就是它的强制性。
劳动法律渊源
三.劳动法律渊源(教材第32~36页)
1.劳动法律渊源的类别(教材第33页)
(1)宪法中关于劳动问题的规定。
(2)劳动法律。
(3)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
(4)劳动规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成为劳动规章。(2008年5月助单选题)
(5)地方性劳动法规。
(6)我国立法机关批准的相关国际公约。
(7)正式解释。
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正式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2007年5月助多选题,2007年11月助、师单选题)
2.其他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还有的类别
其他一些市场经济国家,除上述与我国劳动法律渊源相类似的形式以外,还有以下类别:
(1)雇佣规则(内部劳动规则)。
(2)劳动(雇用)合同。
是雇员与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2007年11月考试助单选题)
(3)集体合同。
(4)习惯法。
(5)法官法或判例法。
要点:
(1) 宪法中关于劳动问题的规定是我国劳动法的首要渊源。
我国宪法全面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劳动权、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物质帮助权、培训权、结社权等原则。
(2) 劳动法律是劳动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其主要内容分为劳动关系法与劳动标准法。
(3) 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正式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四.劳动法的体系(教材第36~39页)(2008年11月考试助多选题)
(1) 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 劳动标准制度。
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女职工和为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等。(2008年11月考试助、师单选题)
(4) 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8)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