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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节 我国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
1、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形式。
2、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3、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方式之一。
4、劳动争议的内容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为标的的。
5、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
6、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四种方式:
(1)自力救济。是指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没有争议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的介入,依靠当事人的自身力量解决纠纷。方式为相互协商、和解。特征为自治性,争议合意性和规范性。
(2)社会救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即社会各类协调组织对当事人疏导,特征为争议主体的意思自治性,群众性,自愿性,灵活的程序性。
(3)公力救济。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解决劳动争议的机制,包括劳动争议诉讼和行政裁决。
(4)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
7、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它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三方组成,是劳动关系协调贯彻“三方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具体表现。
8、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的救济的劳动争议仲裁与其他救济相比较下的特征是:
(1)贯彻“三方原则” (2)国家的强制性 (3)严格的规范性
9、形成了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环节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