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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管理的内涵: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组织集体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就是制度化管理。制度化管理是由德国管理学家马科斯?韦伯提出。制度化管理的实质在于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
制度化管理的特征:1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对每个岗位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并制度化。2按照各机构、各层次不同职位权力的大小,确定其在企业的地位,从而形成一个有序的指挥链或等级系统,并以制度形式巩固下来。3以文字形式规定职位特性以及该职位对人的应有素质、能力等要求,根据通过正式途径来挑选组织中所有的成员。4在实行制度管理的企业中,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5管理人员在实施管理时有三个特点:一是因事设人;二是每个管理者均拥有执行自己职能所必要的权力;三是管理人员所拥有的权力要受到严格的限制。6管理者的职务是管理者的职业,他有固定的报酬,具有按资历、才干晋升的机会,他会忠于职守,而不是忠于某个人。
与传统的以非正式权威为主的管理相比,制度化管理更具优越性:1个人与权力相分离 2是理性精神合理化的体现 3 适合现代大型企业组织管理的需要
制度规范的类型:1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的“宪法”,包括企业的法律财产所有形式、企业章程、董事会组织、高层管理组织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2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管理各个基本方面规定的活动框架,调节集体协作行为的制度。) 3技术规范(是涉及某些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的规定。)4业务规范(针对业务活动过程中大量存在并反复出现,又具有科学处理办法的事务所做的作业处理规定。)5个人行为规范(是所有对个人行为起制约作用的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