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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公布《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对全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进行了规范,确定了可引进人才的7类重点产业领域,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
根据该《办法》,本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每年开展一次,7类行业被确定为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领域。其中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等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企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告会展、文化用品生产制造等文化创意企业;医药产业、都市产业等现代制造企业;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企业、国有重点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各区县重点支持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京投资企业、驻京研发机构、在京产业技术联盟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
对于确定招聘人选为非本市户籍的,用人单位可为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配偶及子女可随调随迁。而此前的引进需要在岗位工作几年后方可申请落户。
同时,用人单位也可设定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试用考察期(在聘用或劳动合同期限内),为招聘人选在京期间工作生活便利,试用期间可直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根据本市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安排,2012年度引进人才专项工作将在《办法》的指导下于近日全面展开。其中,3月至4月中旬,由各用人单位申报岗位需求;4月下旬汇总发布《2012年引进人才专项计划》;5月底前接受报名应聘;6月开展笔试面试;7月初确定招聘人选并为外地户籍人才办理引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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