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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第三章复习资料(十九)

|0·2015-12-09 17:52:46浏览0 收藏0

  一、培训地点: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费用:

  四、培训后服务的岗位:

  五、培训后在公司服务的期限:至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接受培训,考核成绩达到培训要求后,甲方为乙方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如乙方未达到培训要求,视情况甲方不负担或部分负担培训费用。

  第二条 乙方在接受培训后,如违约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已给甲方造成损失;(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而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须按以下计算方法向甲方赔偿培训费:

  赔偿金=[合同期满日与合同终止(解除)日之差(天数)/合同期满日与培训结束之日差(天数)]×培训费

  第三条 乙方接受一次以上培训的,按每次培训合同分别计算费用,合并执行。

  第四条 乙方培训后应整理出学习资料及时交于甲方,不得截留。

  第五条 乙方在接受培训后需将所学用于实践工作,为甲方创造相关效益。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即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某公司新员工培训制度

  一 培训意义:

  使员工尽快熟悉企业,适应环境和企业的要求,学习新的工作准则和有效的工作行为。

  二 参加人员的界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均需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入职培训,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其主管人员需将人员及时报备,以便统一安排再次培训,第二次仍没有参加入职培训的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而预以辞退。

  三 入职培训的相关责任人

  由人事部进行一般性的指导,包括介绍组织的概况、各种人事管理及各项规定、就职规定、薪酬制度、工作时数、员工福利、劳资关系、就职合同等。

  由新员工的直属上司执行特定性的指导,包括公司的部门功能、新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的地点、安全规范、绩效检查标准。

  四 入职培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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