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关于填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
考点设置情况表的通知
桂职鉴字[2008]5号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培就字[2008]17号)要求,今年国家和我区对各市设置的全国统一鉴定考点集中管理,并要向社会公布。为此,请各市根据本市最多时的报名人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考培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抓紧选择确定若干符合条件(见附件1、2)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点,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必须于3月18日前上报我中心,以便汇总后上报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部中心和我中心将向社会公布我区全国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