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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师鉴定试点考核最新方案

|0·2015-12-09 17:52:46浏览0 收藏0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最新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考核方案调整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以及各项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试点鉴定考核内容。考核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二、理论知识考试
    (一)考试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题型:
      1、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2、专业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三)考试题量和分值分别为:职业道德题25道题;专业知识单项选择题60道题,多项选择题40道题。
    (四)考试时间:90分钟。
    (五)考试评分: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中,职业道德占理论知识总分的10%,专业知识占理论知识总分的90%。

三、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采用书面闭卷笔试。
    (二)考核题型:专业技能为综合分析题或图表分析题。     
    (三)考核时间:专业技能考核为120分钟;
    (四)考核评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四、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在2006年3月26日的具体考试中,将采取文件筐方式。综合评审考核为180分钟。

五、成绩核定
     1、理论知识考试总成绩=职业道德成绩(满分10分)+专业知识成绩(满分90分),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
     3、综合评审考核满分100分;
     4、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科成绩皆达60分为合格;
     5、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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