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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补贴是指在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的一项补贴政策。
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级有所区别。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补贴申领条件是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并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企业职工。补贴审核程序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程序和操作办法,并向社会公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补贴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旨在鼓励和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提高整体就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