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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人力资源师二级证书持有者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补贴申领条件是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并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人力资源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审核程序包括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经办机构通过联网查询和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具体的申请和审核程序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