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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考试是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的第三级别,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工作满2年,可申报助理级职称。考试形式一般为闭卷机考,个别地区是纸笔作答,具体看各省安排。
考试大纲包括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三章培训与开发、第四章绩效管理、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考试教材使用的是2023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教材继续使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四版教程。
考试时间由各省自行安排,一般每年从3月开始。
考试科目共2科,分别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理论知识科目为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其中职业道德25题占满分的10分;基础知识20题占满分的18分;专业技能80题占满分的72分。
专业技能科目为简答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其中专业技能6个题,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理论知识科目测试考生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包括企业文化、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技能科目测试考生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包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部分。
考试流程包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审核报名条件、交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参加各省考试和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