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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84号)规定,现就安庆市2018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统考职业
1、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全省统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保安员、电工、铸造工、车工、钳工、焊工、铣工、磨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等13个职业(工种)
二、统考时间
全国统考时间为11月17日,全省统考时间为11月17日。
三、鉴定对象
凡符合各职业(工种)、等级报考条件的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社会各类人员。
四、报名条件
各职业(工种)、等级报名条件请登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庆就业网站查询。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9月25日——9月29日
报名地点:安庆市人社局大楼6楼市劳动就业局
培训鉴定科(联系电话:0556——5897063)
六、报名要求
1、市直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单位岗位空缺、任职条件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鉴定中心集中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县(市)、区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单位岗位空缺、任职条件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鉴定中心集中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3、其他社会各类人员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提出鉴定申请,市鉴定中心集中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名材料:
(1)《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5)或《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6)1份。
(2)数据完整的纸质报名汇总表和EXCEL电子报名汇总表各1份(附件7);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8)各1份。
(4)考生凭发表论文报考的,需提供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各一份。
(5)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参加补考的考生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七、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8年11月12-13日。
八、成绩公布
于考后三十日内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庆就业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具体成绩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九、特别提示
1、新报考的职业(工种)、等级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不含10人),将协调安排考生省内异地转考,无法安排异地转考的职业(工种)、等级,相关考生将不参加此次统考。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56-5897063。
2、报名参加各职业(工种)一、二级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还需参加综合评审考核,请按《论文撰写要求》(附件9)撰写论文一篇(一式3份)并于报名时提交市劳动就业局六楼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