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本次鉴定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30至9月1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各区具体资格审查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参加2018年11月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须本人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 (http://www.bjrbj.gov.cn/zyjd/)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页,点击“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进行报名。
三、考生的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姓名、密码、注册邮箱是考生报名参加鉴定的重要信息,请妥善保管。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致使密码泄露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登录成功后请立即激活验证邮箱和绑定手机,未激活和绑定将不能进行报名。
五、请如实填报并核对“手机号码”,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提示考生完成整个鉴定过程。
六、考生报名时需提交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为:
(一)本人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蓝色,无任何装饰和阴影,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无污损,光照均匀,没有高光或红眼。
(二)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40-80KB(字节);照片宽度要求:大于88像素(px);照片高度要求:大于132像素(px)。
(三)常戴眼镜者应配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
七、请认真选择申报条件,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预约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修改。如果填报的个人信息不正确,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需在9月12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的预约,逾期将不能预约,未成功预约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本次鉴定。考生成功完成预约后应打印资格审查表。
九、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查预约后,如果修改了报名信息或资格审查预约信息,应先确认保存,再重新打印资格审查表。
十、请考生慎重选择申报条件,认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将不能参加本次鉴定。
(一)我们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信息进行查验。如填报的信息有误,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申报条件中要求的“学历”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国外学历证书需经过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二)申报条件中要求“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的,考生须持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相应等级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经历证明》(附件1)参加资格审查。
(三)申报条件中要求“工作年限”的,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十一、北京市大专、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北京户籍的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北京市大专、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验证码获取要求请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zyjd/),在公告栏中查看《关于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
十二、考生须本人持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缴纳鉴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审。补考考生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一名受托人只能接受一人委托)。“资格审查表”需考生现场签字并交工作人员留存。
十三、根据北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如果考生在报考期间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存在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影响个人信誉。
十四、我们将通过网页和手机短信发布打印准考证的信息。届时,请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十五、我们通过网页和手机短信发布鉴定结果,并与考生约定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携“证书领取单”按约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六、考生需要重置报名系统登录密码的,应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办理。(工作日9:00至11:30,13:00至17:00)。
十七、其它报考相关要求请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zyjd/),在公告栏查看《2018年北京市全国统一鉴定公告》、《关于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
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中心公布咨询电话,解答考生咨询。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 64962237、64918932
培训经历证明.doc
工作经历证明.doc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