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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需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论文撰写、答辩方式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提交论文,逾期不予受理。根据答辩人数和评审要求,省中心从鉴定老师委员会中抽选老师组成综合评审组,统一时间答辩。
(二)论文提交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收到准考证打印通知后将论文发至邮箱sxsjdzxtk@163.com,文件命名“准考证号+姓名”。论文提交封面及论文撰写格式统一采用省中心指定格式(下载>>山西省论文撰写格式.docx)。
2.报名机构报名的考生论文将由机构统一打印,一式4份交至省中心。
3.递交论文截止时间:上半年5月18日,下半年11月16日,逾期不交者,按缺考计。
(三)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2.论文撰写要求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否则答辩成绩无效。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