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会拟免除
免职理由
首席风险官履行职责情况
替代人选名单
监事会意见
根据《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16条的规定,期货公司董事会拟免除首席风险官职务的,应当提前通知本人,并按规定将免职理由、首席风险官履行职责情况及替代人选名单书面报告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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