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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般规定

|0·2014-02-12 11:07:0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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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至第三条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期货纠纷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确定其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并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期货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确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当事人的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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