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附 则

|0·2013-05-31 14:38: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附 则

  重点推荐:报银行两科专业套餐 期货两科模考班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称期货公司接受特定多个客户的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条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非期货类品种的,应当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要求。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编辑推荐:

  2013年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账户监测监控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