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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证监会是什么关系呢???期货交易所到底是哪个机构管理呢
老师回复:
你好,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是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机构。 它和证监会有隶属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9号)。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务院一个部门机构,这是公务员管理序列。中国证监会是一个事业单位,实行类公务员管理制度,但不是公务员。这才是最本质的区别。
证监会是总公司,期货监管机构是分公司,专门管期货的。而《期货管理条例》是期货业的最高指导规范,要写明“接受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监督管理”等字样,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则服从于《期货管理条例》。
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目前,中国证监会是经政府授权的期货市场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
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草拟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
(2)审核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章程、业务规则、上市期货合约并监管其业务活动;
(3)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及从事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
(4)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
(5)分析境内期货交易行情,研究境内外期货市场;
(6)审核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督其境外期货业务活动。
刘伦老师建议:请该学员不要把精力放在这种考试不会考的问题上,请将重点放在多选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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