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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实施的《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这意味着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单位将不再是执业的“入场券”。
根据该法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将负责制定相关规定,以便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可以不参加相应的水平评价测试。这一调整是为了顺应从业人员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并提高行业机构对人员专业能力的考量标准。
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发证单位的变化将使得该证书成为一种专业能力的证明,而非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前提条件。这一调整将带来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机制,有助于行业的发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