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理事会

环球网校·2019-10-25 15:58:57浏览16 收藏6
摘要 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发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理事会”,考生可以此进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编辑推荐: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资料汇总

第二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设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五)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六)决定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七)决定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

(八)决定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注: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归大会)

(九)审议批准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制定的细则和办法;

(十)审议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审议批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

(十二)审议批准总经理提出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十四)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

(十五)监督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

(十六)组织期货交易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变更事项;

(十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其中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至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2019年11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请考生近期多关注你所报考地区的期货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为避免错过,你可以订阅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以上内容为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理事会,仅做参考使用。同时环球网校小编还为考生上传了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大纲、模拟试题、备考指导等海量资料免费送,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一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