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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18:相关处罚及附则

环球网校·2019-08-16 09:27:47浏览33 收藏6
摘要 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发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相关处罚及附则”,考生可以此进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编辑推荐: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汇总

知识点:相关处罚及附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八十一条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因被迫执行违法违规指令而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协会工作人员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协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月23日发布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同时废止。

2019年第四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7日-8月20日。报考成功的考生可通过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获取2019年第四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后续时间节点(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为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相关处罚及附则,仅做参考使用。同时环球网校小编还为考生上传了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大纲、模拟试题、备考指导等海量资料免费送,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一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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