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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14:客户异议

环球网校·2019-07-25 16:31:34浏览23 收藏11
摘要 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发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客户异议”,考生可以此进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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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客户异议

第六十一条

客户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期货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客户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的,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确认。客户既未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确认,也未在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报告内容的确认。

客户有异议的,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核实。

第六十二条

期货公司应当制定并执行错单处理业务规则。

第六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客户资料档案,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应当为客户保密。

第六十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将客户的投诉材料及处理结果存档。

第六十五条

期货公司之间或者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期货业务纠纷的,可以提请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调解处理。

第六十六条

客户与期货公司的委托关系终止的,应当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期货公司不得将客户未注销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他人使用。

2019年第四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7日-8月20日。考生可通过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获取2019年第四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后续时间节点(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为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客户异议,仅做参考使用。同时环球网校小编还为考生上传了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大纲、模拟试题、备考指导等海量资料免费送,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一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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