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11:纠纷案件管辖

环球网校·2019-07-24 16:41:17浏览34 收藏13
摘要 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发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纠纷案件管辖”,考生可以此进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编辑推荐: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汇总

知识点:纠纷案件管辖

第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

第五条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六条

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第七条

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2019年第四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7日-8月20日。考生可通过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获取2019年第四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后续时间节点(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为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纠纷案件管辖,仅做参考使用。同时环球网校小编还为考生上传了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大纲、模拟试题、备考指导等海量资料免费送,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一键下载。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