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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6:保证金

环球网校·2019-06-30 09:40:01浏览103 收藏51
摘要 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发布“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保证金”,考生可以此进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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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只能用于担保期货合约的履行,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期货交易所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专户存储保证金,不得挪用。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只向结算会员收取保证金。

第七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向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标准和形式;

(二)专用结算账户中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三)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最低余额时的处置方法。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会员以自有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纳。

2019年第三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时间7月13日,考生们可以进行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订阅功能提前知晓2019年第三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准考证打印时间。

以上内容为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保证金,仅做参考使用。同时环球网校小编还为考生上传了2019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大纲、模拟试题、备考指导等海量资料免费送,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一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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