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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日,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这其中,包括一宗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强化市场监测监控,监督期货公司满足监管要求,强化内部控制,引导期货行业行稳致远。
据介绍,山西证监局依法对这宗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作出行政处罚。在这宗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中,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下称和合期货)自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6月12日,其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设定的风险监管指标。和合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和合期货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一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3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高莉表示,期货行业是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高风险行业,维持适当比例的净资本有利于期货公司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充分防控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制度是期货公司监管的核心制度之一,为适应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需要,期货公司应当主动满足与净资本相关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进一步加强公司资本与各项业务之间的有机联系。证监会将依照审慎监管的原则,继续强化市场监测监控,监督期货公司满足监管要求,强化内部控制,引导期货行业行稳致远。
“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是衡量金融机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证监会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思路,本质是要求期货公司保持偿付能力,避免流动性风险。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环境下,期货公司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包括净资本在内的风险监管指标,一方面要满足风险监管指标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期货公司自身经营安全的必要前提。”宏源期货首席风险官丛小虎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鉴于此,期货公司应加大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资本补足机制,实时监测风险监管指标,合理设定预警阈值,做到未雨绸缪。
在光大期货首席风险官肖海平看来,与净资本相关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是反映期货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的最基本的指标。任何时候,期货公司都必须满足风险监管指标要求。这是对公司自身及客户的负责,也是对期货行业的负责。
肖海平也认为,期货公司应时刻关注自身的风险监管指标,要做到有任何变化时及时报告和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从近两年期货公司现场检查看,净资本监管指标、保证金管理已经成为检查的重点。期货公司要加大内部监控和检查力度,合规经营,确保全业务流程不碰底线、红线。”丛小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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