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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期货频道小编整理发布“期货法律法规《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重点笔记”,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更多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
一、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07年4月20日实施;证监会监管,协会交易所自律;
二、申请业务资格条件:
前6月风险控制指标达标;
(指标:净资本≥12亿,流动资产余额:流动负债余额≥150%,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70%对外担保负债不高于净资产的10%,负债与资产有关)
全资或控股或一起被控制、期货公司是分级会员前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达标;
总部5人营业部2人;建立第三方存管;技术系统;
三、提交材料:对应资格条件
申请书;决议;介绍业务的人;介绍业务制度文本;与期货公司拟签订委托文协议本;
技术说明;净资本指标;期货公司前2月风险监控;
资格审批:证监会20日决定;
四、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记住只是中间介绍和协助客开户而已,是期货公司直接对客户承担;
期货公司复核材料后与客户期货经纪合同;
证券公司股东、控制人开户要在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签订终止,双方5日向派出机构报告;
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资料5年;
五、监督和处罚: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证券公司定期检查情况每半年报告派出机构;发生重大,2日报告派出机构;
取得资格后不符合业务资格和控制指标限期整改,撤销介绍业务资格;
违反业务规则:限期整改,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未改证监会责令断绝关系;
违反业务规则罚款采用70条:机构1—5倍,10—50万,负责人3—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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