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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记忆诀窍: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环球网校·2018-01-31 13:34:14浏览40 收藏16
摘要   【摘要】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期货频道小编整理发布《期货法律法规记忆诀窍: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更多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

  【摘要】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环球网校期货频道小编整理发布《期货法律法规记忆诀窍: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更多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

  期货法律法规记忆诀窍: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近3年内无处罚的可以被聘任。

  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1、申请金融业务结算资格的条件:

  ①经纪资格;负责人2年经验;高管人员、控股股东2年内未处罚。

  ②近3年内无期货公司无处罚、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2、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资格:除1外

  ①董事长、正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至少1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

  ②注册资本5000万,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

  ③前3年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

  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不适用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

  3、申请全面结算资格

  ①董事长、正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至少2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

  ②注册资本1亿,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

  ③前3年连续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

  或前3年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客户权益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不适用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

  4、全面结算会员按照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保证金制度

  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限仓制度

  5、期货公司被接纳、暂停、终止会员的,3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

  全面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终止协议的,3日内向派出机构、交易所、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

  全面结算会员调整非结算会员的结算金最低余额的应向交易所、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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